(2)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开考。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其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笔试相应学段人员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递补。
(二)笔试(高中学段不设笔试)
1、笔试内容与方式:内容为专业科目基础知识。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时量为90分钟。高中学段招聘岗位不设笔试。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准考证领取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A412室),逾期领取准考证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由他人代领的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用于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请考生注意保管)
4、笔试时间:2021年7月22 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参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三)面试(试教)
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段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高中学段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程序。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2比例时,不核减招聘岗位指标数,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布。
3、入围面试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教育局四楼人事股确认参加面试,确认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微型课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和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4、面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试教)。
(四)体检
1、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段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中学段按面试成绩),按同一岗位分应届和应往届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获得评委有效评分最高分的优先入围,如还相同则以评委有效评分次高分为准,以此类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考察时需提供本人档案,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需在选岗前提供档案,选岗环节不能提供档案的视同放弃本次招聘。
(六)选岗
选岗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综合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依次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选岗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者,需服从县教育局安排。选岗由县纪委派驻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聘用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辞职的按协议作违约处理,赔偿违约金后才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bu.gov.cn)、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hengbu.gov.cn/cbxrzj/index.shtml)、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网站(www.chengbu.gov.cn/cbxjyj/index.shtml)。
2、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近期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现场报名及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绿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3、本公告解释权属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9-7368027 举报电话:0739-7361662
附件:
1、《城步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表》.xlsx
2.《城步苗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