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时间、地点
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2.考试方法
(1)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岗位代码F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2)专职辅导员1(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专职实验管理员(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
③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专职辅导员2(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专职组织员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将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名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②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5,将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考试内容
(1)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和辅导员工作实务(专职辅导员岗)、党建基础知识(专职组织员岗)、专业基础知识(专职实验管理员岗)等;
(2)课堂教学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岗位代码F开头的岗位)由主考官现场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专职辅导员2(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及专职组织员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如果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考核,则由主考官现场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如果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考核,则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专职辅导员1(岗位代B开头的岗位)、专职实验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E开头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1.体检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3.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办理上编手续,编制备案人员办理编制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院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
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30万元。
六、招聘工作组织及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必须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新冠肺炎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微信扫“赣州通行码”如实登记健康信息;资格审查时进行“扫码”和接受体温检测,显示绿码和体温正常(<37.3C)的人员方可进入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如果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扫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应考人员必须提供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才可进入。应考人员需佩戴口罩(面试时摘下);排队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七、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赣州市经开区唐龙大道新能源汽车城内
学校网址:http://www.gzpt.edu.cn
联系电话:0797-8069956(温老师、谢老师)
附件: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