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4)笔试携带证件:①纸质准考证;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入围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公告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高新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备案及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通过后,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纳入宜昌高新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聘用编制进行管理;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者才能进场。省、市有最新防疫要求的,按照新要求执行。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999661;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99616、6999717。
附件1:宜昌高新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宜昌高新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