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考室集合抽签——备课室备课——面试室试教——侯分室候分——离开考场。
1.报到抽签:面试对象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相应候考室报到,抽取面试序号签(有多个岗位的组别抽签方法:先抽取不同岗位顺序签,再抽取同岗位的考生先后顺序签)。
2.候考:候考室工作人员登记好面试序号签后密封,面试对象在候考室等待联络员叫号。
3.备课:由备课室通知联络员按顺序叫号,带面试对象到备课室备课(同一岗位使用相同的课题,面试对象一律不准携带任何辅助资料),备课时间30分钟。
4.面试:备课时间到后,联络员带面试对象到面试室面试(时间10分钟)。
5.候分:面试结束后,联络员将面试对象带到候分室,面试对象领取面试成绩单后离开考场。
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测试对象的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3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八、面试分组
第一组:(30人)。小学语文(01)11人、初中语文(02)6人、小学英语(03)1人、初中英语(04)4人、初中历史(05)1人、初中美术(06)2人、小学特殊教育(07)5人。
第二组:(24人)。小学数学(08)6人、初中数学(09)3人、小学科学(10)7人、初中物理(11)1人、初中化学(12)1人、小学体育(13)2人、初中体育(14)4人。
九、面试要求
1.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面试通知书》、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请提交面试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和手机当天的电子档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请提交面试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和手机当天的电子档行程卡),四证齐全且经现场体温检测无异常、佩戴好口罩后方可参加面试。7:30后封闭考室。7:30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
2.面试对象在候考室候考时不得大声喧哗;在备课室备课时,应独立进行备课,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商量、讨论,不得参加旁听。
3.抽签后,请在抽签条上写好自己的姓名和报考的职位后,交候考室监考核准造册。严禁交换抽签条,违者按零分处理。进入面试室后,将本人身份证交给考室内的监督人员查验。
4.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需上卫生间由场外联络员陪同,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严禁与外界联系。如发现考生有通讯工具,不论是否使用,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考点提供教室、粉笔(红、白)等基本教学设备,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不提供多媒体教室。
6.音乐学科面试对象可携带有关乐器进入面试室,美术学科面试对象可携带绘画工具进入面试室,其他学科进入面试室上课只能携带自己现场备课的教案。除上述可携带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区域,否则,按违规行为处理。
7.微型课备课时间每人30分钟,上课时间每人10分钟。每位考生从主评委宣布“计时开始”起计时,微型课时间达到时,计时员报告“上课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上课。
8.考生应使用普通话面试,进入考场后要向评委报告面试序号,但不能透露本人姓名、家庭住址及有关家庭成员等信息,透露者面试成绩为零。
9.考生必须按本岗位抽签确定的课题上课,否则面试成绩记零分。
10考生不能在面试题签上写字或做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试题签。上课完毕后,考生由考场联络员带到侯分室,待公布面试成绩后,经侯分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考点。
11.严禁考生家长及与考生具备回避关系的亲朋好友进入警戒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12.不得做其他违反面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对象必须用本人手机提供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验证登记。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请提交面试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和手机当天的电子档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请提交面试前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和手机当天的电子档行程卡)、佩戴口罩且经现场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参加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广东省的考生,同时还须提供面试当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过期,须提前重新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在面试当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提供面试当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面试对象不得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者不得参加面试。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80号)、省教育厅《2021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湘教通〔2021〕78号)、《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湘教特岗办〔2021〕4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特岗办〔2021〕6号)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
宜章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5-3722271
咨询电话:
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3758365
宜章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