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北安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资格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依据人社厅〔2020〕27号文件精神,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同一岗位缴费成功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按1:1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本公告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当日)。
(7)留学回国人员2021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8)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9)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200分,占总成绩的70%。)
除教师、医生、检验、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外,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学、公文写作等;教师、医生、检验、护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则全员进入面试环节。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岗位有资格要求的提供资格证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工作经历(经验)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及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公布。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等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公布。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0.5*0.7+面试成绩*0.3)。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了解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毕业生需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且档案转至北安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619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六、本公告由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北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