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语文、数学、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会及时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通知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请随时关注网上信息。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修文县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9日。
2.面试要求:面试总分为100分。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4.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将于2021年7月26日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通知公告”公布,请随时关注网上信息,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21年8月5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县教育局组织本地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1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修文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1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2021年8月31日前修文县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3)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享受当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工资发放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他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收入高于中央“特岗计划”年人均工资性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修文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合同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四)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uwen.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修文县教育局电话咨询。
(五)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9391
修文县教育局:0851-82371552 、 0851-82373722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4785119341、13638505950
本《招聘细则》解释权属修文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修文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