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我区对考生建立报考档案。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我区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117.135.237.12:8080/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请考生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政治(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由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我区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我区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前。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前述规则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区教育局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区教育局于2021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区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1年9月1日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服务期(聘任期)内纳入我区教师队伍统一管理。
(二)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区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本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六、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筑府办发〔2005〕31号)等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招聘,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区教育局、招聘单位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合同中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三)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通过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四)观山湖区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观山湖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观山湖教育”(微信号:gygsh-edu)、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shanhu.gov.cn)或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咨询。
(五)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87989391
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84119002
观山湖区教育局监察室:84119016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观山湖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表:
1.观山湖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观山湖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xlsx
观山湖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