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应聘人员按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4.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天因故无法完成体检所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为1年(含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师资情况、学校考核意见等确定是否续签。区教育局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的编外幼儿园教师每人每年财政核拨额度60000元(含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由区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奖金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根据学校的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兑现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
(三)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可以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已签约的给予解聘。
2.编外教师须在幼儿园的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3.编外教师要服从幼儿园的工作安排,幼儿园将对其工作考核量化,区教育局将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况与绩效奖励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原因,无法再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及时告知幼儿园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和月绩效奖励工资。
招聘咨询电话:0596-8335333
附件:《长泰区2021年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长泰区教育局
长泰区财政局
长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