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吉阳教育”公众号、“海南教师求职招聘平台”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公布,报考人员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都进入笔试。届时,吉阳区教育局将制定具体方案,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2021〕2号)文件精神执行。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吉阳教育”公众号、“海南教师求职招聘平台”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公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选出,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入围面试。
(2)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阳教育”公众号、“海南教师求职招聘平台”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
所有岗位面试前,面试人员需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届时,吉阳区教育局将制定方案,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2021〕3号)文件精神执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排名及公布
以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需进行加试的,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各项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将在“吉阳教育”公众号、“海南教师求职招聘平台”公众号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在拟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考生如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和考察则视为放弃聘用和递补资格。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经费由考生个人支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等候递补对象中递补。
(六)岗位选择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岗位选择按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学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学校的申请。任职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招聘方案由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98-65896335,0898-65809737
王老师:19989828403
李老师:17384947073
监督投诉电话:0898-88865152(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附件:
1.三亚市吉阳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