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教、面试。
2.第三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29日9:00-30日17:00,登陆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日期:暂定2021年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试教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2)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试教总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尽可能接种疫苗,并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和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附件一:2021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二:2021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三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