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方式
1.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报考县(区)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报考市直学校(单位代码1001、1002)的考试时间、地点将于7月中旬公布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2.笔试+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类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体检、考核
1.体检
(1)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八、选岗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核准
1.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委发〔2017〕14号)文件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说明
1.已经在编的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2.截止2021年6月18日,已参加2021年度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漳州辖区内岗位)且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考试。
3.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审核时使用本人手机出示健康码(微信防疫健康码或支付宝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报名,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异常(≥37.3℃)的考生不得报名。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体温异常(≥37.3℃),考生应配合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资格审核。
4.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漳州市赴福州专项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职位条件一览表》.xlsx
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