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4.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岗位要求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前2天)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的,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
对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由宜州区教育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选岗。
宜州区教育局组织乡镇中学入围体检人员,按报考相应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六、空缺岗位复征志愿。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的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但未能入围体检人员中进行复征志愿。对无人报考、面试无合格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复征志愿,从与空缺岗位相同学段、相同科目的招聘岗位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双向征询意见,甄选确定空缺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复征志愿面试成绩排名计算方式:考生面试成绩-所在面试考场本场面试平均分=考生复征志愿面试成绩,如出现考生复征志愿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七、体检和考核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作出。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旬。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河池市宜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9月底前。
九、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考试按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78-3188460、3188260。
2.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78-3188029。
附件:
1.《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k》.xls
2.《2021年河池市宜州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k》.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