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将资格审核材料(见附件2)以及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fzxx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审核文件统一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学段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2.填报信息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本人电子照片等信息,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二)网络报名初审以及复审
学校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三)面试及确定预录人员
1.面试时间以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短信及邮箱畅通。面试含学科面试、心理测试及领导小组考核环节。学科面试及领导小组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心理测试成绩实行一票否决。面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科面试成绩*40%+领导小组考核成绩*60%。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预录名单,并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预录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四)录用事项
预录人员应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没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上岗手续。拟录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招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88681626,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