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岗位。实行先现场资格复审后考试方式,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教辅管理岗位。实行先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方式,笔试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如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人员报考须知》,各岗位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技能(素质)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素质)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范围。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笔试
笔试包括二部分,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设定笔试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教辅管理岗位
教辅管理岗位考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包括二部分,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设定笔试最低合格线,根据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教辅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和岗位(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各岗位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形式另行公布。请随时关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上级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学院网站通知等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学院无关。
3.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控制总量人员,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单位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院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rsc.wfec.cn/
咨询联系电话:0536-3276332,18253607290
联系人:袁老师、张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536-3857602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海岱阁610房间)
邮编:262500
附件: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汇总表.xlsx
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考须知.doc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