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山东教师招聘群:493245319,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泰安市市直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泰安市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6月1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泰安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泰安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1年泰安市市直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6月27日9:30登陆泰安市教育局网站打印准考证、《2021年泰安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政大楼A7000房间,电话0538-6991878)办理考务费减免审核确认手续,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21年泰安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市直学校教师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