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作人员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现场报名者会当场告知其资格审核结果,网络报名者会在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回复形式通知其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随时关注邮件回复,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接收通知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4.调整或核减计划。本次招聘工作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可根据学校紧缺专业需求,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岗位简介表》公布的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总量内调整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照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将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是否进入面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接收通知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演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答辩的形式(其中,报考10、11、21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其余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加专业答辩),专业答辩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心理素质等,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面试程序为考生演课后即当场进行专业答辩,报考10、11、21岗位的考生在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后,即组织演课。演课和专业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演课和专业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其中演课占70%,专业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试占30%。考生演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答辩成绩均须达到该项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高中体育教师(岗位代码:11):队列口令、足球、体操。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代码:10):常用软件使用、课件制作、程序设计、故障排除、基本网络配置。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代码:21):弹唱一支规定曲目、舞蹈(自备)、器乐(自备)。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1.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手续办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报宿迁市洋河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宿迁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二)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45周岁以下,指197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近3年内从事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学段学科教学工作,时间为2018年5月至今。
3.其他事项。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宿迁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0527-82668406
监督电话:宿迁市洋河新区纪工委0527—82668069
附件:附件1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