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初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或取消的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取消、核减、调剂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面试
时间:2021年6月20日。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通知详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使用威海市普通中小学现行教材,由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提供。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统一笔试。笔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请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根据报考岗位分幼儿园、小学、初中3个学段,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初中学段。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现场报名(考试)前14天起,考生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于现场报名(考试)当日填写并上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在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
五、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咨询电话:0631-5916258。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eweihai.gov.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2: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