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6月29日起登陆湖北当阳网、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和当阳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引才岗位职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报请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可放宽到1:2),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引才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2.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7月2日14:30-1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并准备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到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当阳市东群路54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须出示健康绿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对现场审核符合引进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2.考试地点: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市教育局引才岗位的人员还需参加专业考试。
4.考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确认。需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及专业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折算最后得分。
5.相关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职数。合格分数线为考生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实考考生平均分。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要求,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体检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引才单位需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情况、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引进,根据引才单位需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引进
对体检、考察通过人员,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在湖北当阳网、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和当阳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报到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拟引进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二)通过人才引进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入住市人才公寓。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人才补贴。
(四)引进的人才纳入组织人社部门重点跟踪培养。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对在此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公告由中共当阳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3239430(中共当阳市委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0717-3412380(中共当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附件1:湖北省当阳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中共当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