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他考生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六、资格复查
由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需提供完整个人档案。对资格复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选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资格条件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九、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确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十、人员分配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到市直属学校。分配原则:在市直属学校任教的分配到原单位;在市直属学校以外任教的,根据学校需求情况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社会保险缴纳按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选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及社会监督。
(二)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履行选招全过程的监管职责,对公开选招中违反本简章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选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选招工作纪律。
1.对报考人员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并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在单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追究经办人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3.对在选招组织、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接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三、其他
(一)选招相关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教育体育网(http://jtj.kaifeng.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5:00-18:30)
咨询电话:0371-23886537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附表:
1.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局属学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开封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