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应届生暂未取得可不提供);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复印件;
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支教证明或实习鉴定材料;
⑦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的,不须提供)
⑧专科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本。其中③—⑧项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3.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量化加分(计入总成绩)
1.学历学位加分:研究生6分,本科4分,专科2分;有学士学位证加1分,有硕士学位加2分;学历学位仅计最高项加分。
2.师范类专业加5分。
3.专业对口加5分。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加2分。
加分证件于资格复查时一并提交验证,逾期不受理。考生加分情况与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于公布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设在县城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2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各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量化加分与面试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下列条件及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师范类优先;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③专业对口的优先;④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优先;⑤学历、学位高者优先;以上①—⑤项都相同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
体检对象名单及注意事项于7月中下旬前公布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体检标准按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六)公示。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如出现缺岗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选岗、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确定聘用单位,选定岗位后与聘用单位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聘期三年。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我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57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享受公办教师工资、社会保险等同等待遇。聘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在特岗服务期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服务期满取销考核转岗资格。
四、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表.xls
陆川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