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入围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特殊岗位,须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参加面试。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试讲、技能操作等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7人(操作面试评委为3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1)双师型和理论教师岗位:双师型和理论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试讲一堂课,时量不超过10分钟,备课时间不超过60分钟,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2)实习教师岗位:实习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操作考试方案另行制定。
(3)校医岗位:校医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时量不超过10分钟。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4)非教师岗位(校医除外):除校医岗位外的其它非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报考双师型教师、理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的考生,先笔试再面试;报考实习教师岗位(教师岗位9、教师岗位10、教师岗位11)的考生先面试(技能操作)再笔试,笔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相同的,均进入笔试)。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但其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进入体检。面试、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实习教师岗位为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本次招聘体检范围。
(五)考察
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以及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一律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束后,根椐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娄底技师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同时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娄底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社局、娄底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及时办理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二)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
(三)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的规定,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理论教师岗位(含中职语文教师岗位)和双师型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习教师岗位拟聘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以上岗位人员届时未取得岗位所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五)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娄底技师学院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娄底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娄底技师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