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内容:(见附件三)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19日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合格。
(2)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三)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4)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的等额岗位人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岗位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八)其他。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 绥宁县2021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xls
附件三: 绥宁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xls
绥宁县教育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