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拟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
3.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和职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通用教材内容。职中其他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职中通用教材内容。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通用教材内容。
其中,各学段招聘的音乐、体育(含职中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学岗位每个学科笔试均为同一套试卷,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内容。
如所报岗位湖南省无通用教材,笔试内容为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低于1︰2的比例的,则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按以下顺序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到报名网站打印);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准考证;④普通话等级证;⑤毕业证;⑥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⑦学位证;⑧教师资格证;⑨外县市有工作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⑩诚信考试承诺书;⑪其他。
3.面试不计分数,面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内容:
五官端正(目测)。
肢体健全(目测)。
口齿清楚(朗读一段文章)。
现场答问(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5.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涟源教育”公众号予以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①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者;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③2021届高校毕业生;④涟源市户籍;⑤年龄大者(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2.体检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涟源教育”公众号予以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可先行选岗)。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卫健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如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七)选岗
考生体检合格后,职中定校定岗不参加选岗,其他学段学科岗位均须参加选岗,并且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在选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内选岗,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考生选岗后再放弃而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不递补,也不列入选岗范围。
(八)公示
考生选定岗位后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报考人员需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觉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选岗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
1.2021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xlsx
涟源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