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区教育局”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3(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岗位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为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区教育局”发布。
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并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3(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则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及方式: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除外)面试方式为现场说课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初中体育教师、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考官提问和个人专业技能展示两个环节(个人专业技能包括篮球、足球、排球等);小学音乐教师岗位说课含弹唱等基本功展示。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考官提问和特长展示两个环节(特长展示包括即兴弹唱和自备舞蹈展示)。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区教育局”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区教育局”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类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同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者,才能进场。省、市有最新防疫要求的,按照新要求执行。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6749066;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385;举报电话:0717--6927617。
附件:
1.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3.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4.宜昌市西陵区专项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doc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