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28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30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图文楼7楼710会议室。
3.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资料:
(1)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一)专业测试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应知和应会两部分组成,其中应知占70%,应会占30%,历史专业测试中应知部分占100%。
2.时间:2021年6月19日7︰00起(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4.分值: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二)说课
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说课人选;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说课;
2.时间:以说课通知单为准;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4.分值:说课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专业测试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学校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聘用后三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说课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9138,0519-85681925
七、本简章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