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县城区岗位:
县城区学校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并列:在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要求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1.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教育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下旬前。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中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实践技能操作”中说课占50分,实践操作占50分。
5.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6.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在面试当天的面试前1小时从考官库按1:1.5抽签确定考官人选,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7人组成。确定考官人选必须参加面试前40分钟的考官业务培训。考官培训后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20年8月中旬前
八、审批和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关于聘用教师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十、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8822720。
附件: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环江.xls
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