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含试讲+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初级岗位采取教育类统一笔试的形式进行,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中级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形式进行,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威海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试讲+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均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威海技师学院成立考察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技技师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技师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荣成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1-759277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威海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