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同时,登录我校网站,下载并打印《2021年福建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福建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郊荆溪光明下沙31号(邮编:350101)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186299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福建技师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及福建技师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7509263(驻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
0591-83217636(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
0591-87553935(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591-22186210(福建技师学院纪委)
附件:
1.2021年福建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1年福建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福建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