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准考证领取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立即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
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入围名单于2021年5月23日12:00前在靖州县教育局公示栏予以公示。
(2)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答辩。片段教学总分70分,综合答辩总分30分。面试总成绩为片段教学和综合答辩得分之和,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7:30-8:10进入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直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靖州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靖州县第二中学旁)。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如入围体检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靖州苗族侗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zx.gov.cn/)予以公示。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3、体检时间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业务能力、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州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调离靖州县教育系统。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启用2021年教师用编计划,进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当月起,按国家现行工资政策由财政统发工资,享受学校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靖州县教育局(0745-8258508)、靖州县人社局(0745-8222239)、靖州一中(0745-8259177)、监督电话:靖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45-8250996)。
附件下载:
靖州县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