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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顺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21年丰顺县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教育类)》(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21日至2003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处分政治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满服务年限及违约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fsjszp2021/(2021年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至5月21日17:00。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5月28日9:00后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1年5月2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1日期间广东省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扫描件)报考,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9、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具体考务工作,面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登录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shun.gov.cn/)查询合格分数线公告和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视疫情而定(请留意手机短信通知)登录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shun.gov.cn/)查询公告。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提交一式两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两份(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时在报名表上方贴同底大一寸照片2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学院开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
4、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5、资格复查时带《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7、签订《2021年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附件5)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到丰顺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由工作人员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凡被聘用的考生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申调动。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描述、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753-6618639。
4、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886391。
附件: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