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简章中岗位所要求的经历证明材料;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形式
采用招聘考试形式。招聘考试分面试和综合考核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面试主要通过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等。试讲总分值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综合考核采取查阅个人材料、审查研究成果、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修养、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综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由学院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合格人员,学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正式职工,属于潍坊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潍坊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关于吸引大学生等各类青年人才来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潍人社规〔2020〕2号)文件,享受潍坊市相关规定待遇,享受《潍坊职业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团队)引进、培养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待遇。
七、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清泽楼309室。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
交通方式:可从市里乘坐80、9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下车。
联系方式:0536-3083283
联系人:刘老师、董老师
电子邮箱:rsc7153@163.com
附件:
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docx
潍坊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