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因教学需要开考的,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经2021年昭平县赴贺州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开考。
(5)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2021年昭平县赴贺州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2021年昭平县赴贺州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10日
(2)面试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若面试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并报2021年昭平县赴贺州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2021年昭平县赴贺州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昭平县赴贺州学院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