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
(6)教师资格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康复师笔试内容为康复治疗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教体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符合《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非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进入考察范围,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济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笔试成绩高、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
在递补考察体检人员和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教体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体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考试咨询电话:0537-73687590537-7368736
:附件1: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