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县在编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5.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1.考生按要求带齐复审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工作人员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复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及时签发资格复审合格证。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凭资格复审合格证到缴费处(教育局计财股)缴纳专业测试(面试)费80元。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证和缴费发票到电子采像室(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排队,依次进入采像室,首先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表》上现场签字,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进行身份证刷卡和采像。采像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好复审合格证。电子采像现场全程监控录像并刻录光盘。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前来资格复审时,佩戴口罩;排队提交材料时,保持合理间距,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2.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报考岗位代码,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5.后续事宜将陆续在太和人民政府网和“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太和县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及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太和县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咨询电话:0558—8662196(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8662191(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太和县教育局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