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教育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享受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5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所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栖霞区所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