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
报名提交的材料: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中段)、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审查
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者,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和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dzs12333)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者及时关注。
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讲课。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讲课内容为报考学科邓州现行高中第一册教材,课节由评委现场抽取。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仪表、语言表达、教学方法、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方面给予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时,按学历层次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拟聘用人员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
因自愿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签约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五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在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应聘。应聘者在各个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带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
4、经本次招聘如有剩余岗位,将会在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等高校再次组织校园招聘,请报考者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为维护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市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62287808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附件:1、2021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高中教师(第三批)专业及数量一览表.docx
2、2021年邓州市面向高校公开引进高中教师(第三批)报名表.doc
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