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周岁以下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8.35周岁以下的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奖者;
D类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
E类
1.45周岁以下的优秀高中学科竞赛教练,有3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2.30周岁以下,参加高考时曾通过学科竞赛加分、降分、保送等途径进入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四)未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师德考核、人事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相应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归国留学人员提供);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引进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核评审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疫情防控期间可组织视频初试),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择优推荐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选,并形成综合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公示、录用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引进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须经吴中区人才办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相应学校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到岗后经转评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相应“名师”的,每学年经考核合格享受吴中区相应“名师”奖励。如入选苏州市、吴中区两级教育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后即可申领),考核评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评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12-65280959。
附件:1.《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引进教育人才职位表.xlsx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