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实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实作)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实作)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不含加分)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笔试卷面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含加分)×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 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无“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包括: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规定退出后的三、四级消防士兵。
(三)体检
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所获取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师范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报考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四)因报名系统无法同时采集多个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体育”和“体育与健康”,“英语”和“外语”,“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视同为同一专业。
(五)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一切后果。
(六)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大理州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笔试成绩查疑。
(七)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务必诚信参考,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2—2316321
岗位设置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大理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72-2428265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区号0872):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36810(传真:2536810)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5658(传真:7524469)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7346(传真:7141037)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84371(传真:816135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传真:8742902)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0473(传真:6122593)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传真:5522428)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5708(传真:6520037)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传真:5127751)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传真:4525933)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517(传真:4121299)
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0872-2319915
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 0872-2319598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 0872-2123121
大理日报社 0872-2120817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0872-2319394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2-2316481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2-2319022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0872-2316443
大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0872-2316182
大理广播电视台 0872-2147229
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72-2316648
大理州民政局 0872-2209318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2-2316353
大理州司法局 0872-2319405
附件:1大理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