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各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注意事项、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准考证及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登录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试事项将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网站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
(四)成绩
1.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笔试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附件: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