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4.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请自行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考察及聘用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两类试卷。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
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形势,经学校研究,适时确定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笔试考试前3天将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布笔试有关事宜。笔试成绩将于笔试考试结束后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二)面试
应聘人员中硕士研究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比例。
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安排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布,面试将在随后7天内进行。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博士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另行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布)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材料包括: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博士研究生岗位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可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拟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2.新招聘到校的中共党员青年教师和管理人员须至少担任一年专职辅导员工作。
(七)享受待遇
1.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本部新聘用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昆明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昆医大〔2017〕130号)第六层次兑现一次性住房补贴;在附属医院教学岗位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用人员享受附属医院相关待遇。
3.学校积极支持新聘用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人才培养项目。
六、健康要求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时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各环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学校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及相关说明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本公告附件和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71-65922929(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5922981(纪检处)
0871-65922973(纪委办公室)
昆明医科大学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