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2)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说课内容,告知考生说课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摆放位置。
(3)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考生进行说课讲授,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果说课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7.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岗位,面试成绩取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签订三方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县教体局及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其证件及学籍档案,同时函请公安局、检察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7〕37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东县教体局可随时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或相近,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二)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进入报名、面试考点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场内需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防控距离,其他事宜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景东县教体局人事股0879-6221820。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杜老师。
(七)该公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附件: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