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选聘工作小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环节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
1.适岗性评价
选聘工作小组选派四名评委组成考核组,于3月18日8:00-12:00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个结果,三名及三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结果将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于2021年3月18日13:00-17:00进行。面试方式为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负责组织面试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学科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具体体检事项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八)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路北区委组织部、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2050731王老师(教育局)
03157215218张老师(人社局)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本校提示
请各位同学在求职时提高警惕,凡涉及收取各种费用;几乎不面试就给出录取通知,且到外地就职的招聘等情况,要仔细辨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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