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面试
资格复核和面试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则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方案和面试人选将及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上公示。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县教育局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成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时不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缺席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将乐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综合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将乐县教育局。
(三)选岗
同一专业有多个招聘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不参加选岗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每位拟聘人选仅选岗一次,任教学校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拟聘用人选达不到岗位需求时,按照拟聘用人选占相应类别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将乐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学校,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www.jiangle.gov.cn)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等与《通告》规定不符的事项时,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有权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决定。
(二)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0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三)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和将乐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招聘工作政策方面问题,请咨询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269263)。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环节严格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二)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无故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地点:县教育局五楼办公室,监督电话:0598-2322252)。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2021年三明市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