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用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命题,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知识。笔试初定于2021年3月底,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请关注李沧政务网,并及时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方案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照说课70%、答辩3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三)成绩核算
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说课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相关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防疫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必须提供面试前3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进入面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五)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六)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参加面试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面试人员,应向青岛市李沧区疾控中心申报,电话:0532-87062560,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有关说明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下载、笔试时间、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环节具体时间暂时无法确定,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核减计划、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方案、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2021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x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