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相关事项见学院网站公告。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学院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七、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先按1:1比例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学院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相关事项见学院网站公告。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50895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滨州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