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阜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fy.gov.cn)查分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临泉县教育局三楼人资股(临泉县城东街道前进东路302号)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将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手机畅通。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生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资格复审时间可能早于取得报到证时间,报到证可后期与毕业证同时提供)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临泉县教育局会同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专业测试公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成确定后的最终成绩届时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事宜将于考试14天前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临泉县教育局、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1年度临泉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示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
0558-6402175(临泉县教育局)
0558-5390513(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6402808(临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临泉县教育局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