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安丘市公开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3月2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占试题分数的10%,专业基础知识占试题分数的90%。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为本岗位学科要求的有关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按学科分别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40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内容:相应岗位学科的高中现行教材。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14人的,面试人选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时,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考察一律定为不合格。应聘人员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复查申请,由教育和体育局报教育部统一提请公安部复查。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网上签约等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人员管理
招聘录用优秀人才列正式事业编制,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安丘市公开招聘教育优秀人才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安丘市公开招聘教育优秀人才工作专班地址: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安丘市学府街3号)。
咨询电话:
0536-4221193,0536-4221051(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0536-439613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