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达到副教授、教授条件者,优先评聘为相应职务。
5、博士到校工作三年内,给予每月2000元的博士补贴。
6、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
(1)新引进博士属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个人业绩优秀。
(2)新引进博士,如其配偶所学本科或硕士专业符合我校相关实验室岗位需求者,其配偶可安置到相应实验岗工作。
(3)新引进博士,来校3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的。
7、洛阳市相关人才待遇
2、待遇
(1)在站期间两年15-22万元的年薪,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在站期间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一套或住房补贴1.5万元/年;
(2)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可再享受河南省相应匹配经费资助;
(3)来豫留豫安家的,可申请享受到6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资助;
(4)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到达相应标准,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当年相应博士引进待遇,在教师岗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博士后期间科研成果视作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编:4710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627196
电子邮箱:szkk@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