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引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
4.笔试时,报考汉授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蒙授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语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
7.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阿右旗教育系统引进教育紧缺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引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在“中国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引才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少于3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但须在录用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打印在有效期内的成绩查询页;
(7)《引才岗位表》中对应所报岗位的其它条件应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8)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阿右旗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9)引进人员在报名、考试、公示期间及录用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解除其聘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工作在引才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2.面试时,高中(职中)、初中、小学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幼儿园岗位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测试10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报考汉授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授课;报考蒙授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作答、授课;报考蒙语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授课。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
1.笔试、试讲、答辩、专业测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
3.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引进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在引才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尽快安排复检。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引进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中国阿拉善右旗”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影响引进的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引进。
2.引进人员一经录用,列入编内管理,试用期1年。从试用期开始与引进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或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公示期出现空缺岗位,由引才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求,采取同岗位递补的方式确定补充人员。达不到最低分的岗位,宁缺毋滥。
4.下列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1)2021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者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因参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文件为准)、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聘用文件为准);
(3)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3)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健康安全条件。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均须出示绿色健康码并申领绿色行程卡。中高风险地区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本人承担。
(5)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6)本简章由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所确定时间节点如有特殊情况,经引才领导小组审批后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