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将解除聘用合同。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1.面试者根据随机抽取的晋江市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面试者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2分钟以内);
3.面试者回答指定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片断教学70分,回答问题3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约、体检和考察
(一)签约
1.根据公告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围签约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签约,拟签约对象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签约对象。
3.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已签约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体检
1.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晋江市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晋江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栏目发布。后续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签约、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报名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考试;若经复检仍未恢复正常,则由相关医务人员带到隔离教室,不得参加考试;严重者,按规定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检查。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1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